发布时间:2023-07-18 21:52 来源: 未知
2023年7月13日晚21時許,公安交警大隊靜升中隊民警在南馬線執勤時,發現一輛車牌號為晉KSH**2的小型汽車行進緩慢,轎廂中擠坐著多人,民警遂將其攔停。

經查,該車核載7人,實載9人,超員達20%以上,所以執勤交警對該駕馭人依法開具了簡易程序處分決定書,罰款200元,記3分。此外執勤交警對全體駕乘人員耐心腸分析了車輛超員超載可能面臨的交通事故風險;詳細地講解了相關交通法律法規;對駕馭人余某進行了批評教育。為確保安全,交警在催促駕馭員卸載超員人員後又告訴其它車輛到場將超載人員悉數轉運結束。
車輛超員的損害有哪些?

1
超員使車輛不穩定:
超員導致車輛超出其載重量,添加行車時的不穩定性;載重越多,慣性越大,製動距離延伸,危險性也相應增大。
2
超員車輛容易爆胎、失控:
超員情況下,車輛輪胎易因負荷過重、變形過大而爆胎,極易導致失控側翻等交通事故。
3
車輛超員添加逃生和搶救難度:
超員車輛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自燃等意外情況,將會給乘客逃生、人員搶救等帶來極大困難。
4
無座乘員最危險:
超員的部分乘客沒有安全帶等安全設備的保護,一旦發生緊急情況,將比其他人員更易受傷,且受傷程度更嚴重。
生命無小事,安全最重要!
交警查處超員違法不是為了處分,
而是為了安全!
所以要提醒廣闊乘客,
自覺抵製、拒絕乘坐超員車。
希望車輛駕馭人,
不僅要為自己負責,
也要為他人的生命安全負責,
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
切勿超員駕馭!